近日,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完成了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》(GA 1026)等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标准修订,新标准将于101日起正式实施。新的驾考标准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,更加突出安全文明行车、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,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实用。

在新的驾考标准中,一方面增加了多项直接评判不合格的操作,比如,在通过斑马线和直行通过路口、路口左转弯、路口右转弯项目中,明确不按规定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的,不合格;另一方面,现行个别专项评判被引入到综合评判中,比如,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,之前是扣10分,新标准中则直接不合格。是以,驾考直接评判不合格的项目较之现行标准多了起来,很多人将之称为最严驾考标准。

一些操作项目的评判标准之所以升级,“严”并不是目的,目的在于通过一整套的贴近实用的训练与驾考,培育出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的习惯来。以此出发,对安全文明行车的现实要求越高,那么驾考评判的标准必定就会越严。而现实是,一些驾驶人变道超车不打转向灯,几乎完全靠提速;很多城市为了矫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习惯,下了很大的力气。

或有人会说,考驾照是考驾照,上路行驶是上路行驶,拿了驾照也未必敢上路开车,所以,安全文明行车还得靠上路练和罚单罚。事实上,这正是驾校培训不到位、驾考标准不严苛所导致的。

严格意义上讲,文明驾驶就应该从驾校上车开始,从一个准驾驶人最初接触车开始。换言之,文明行车培育原本就应是驾校技术操作培训之外的重要内容,只是这方面成了很多驾校的短板。因为,我们不可能寄望于一个从驾校走出来的“马路杀手”,能够在道路上雍容地文明行车。

先看一组数字:截至6月底,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.04亿辆,其中汽车2.05亿辆;机动车驾驶人达3.71亿人,其中汽车驾驶人3.28亿人。再看另一组数字:2016年我国发生交通事故近30万起。严峻形势说明,我国交通不可不严管。落在驾考层面,仅强调驾驶技巧是不够的,必须把文明与技巧等量齐观,从细节中改善交通安全。

要问那些不懂驾驶的人,驾车者最需要什么?相信大多数人会这样回答:驾驶技巧。要是问那些驾驶技巧已过关的老司机,他们给出的答案或是:文明驾驶。是的,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,往往不是因为驾车者的技巧多糟糕,而是驾驶文明不到位、安全意识极薄弱。譬如处理汽车与行人的关系,相比之下,行人处于弱势,汽车应该主动避让过马路的行人,这几乎是共识。如果缺乏这种认知,漠视行人权益,与行人争道,就容易出问题。

别以为不文明驾驶无伤大雅,给他人带来的只是小麻烦——如快速通过积水路段导致水溅行人,或两车相会时不关远光灯让对面司机不舒服——一个不文明的小动作,也可能酿成重大事故,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譬如,车辆停在路边之后,无视后方来车情况,随手推开车门,就是一个高危动作——若有摩托车或电动车恰好经过,就有可能正面撞上车门,导致人仰车翻;若驾驶员瞬间倒地之后,恰好有一辆汽车疾驰而过且刹车不及,就极有可能发生次生事故。不要以为这是虚拟场景,现实中,此类交通事故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,致人死亡的案例也不罕见。

别以为不文明驾驶对自己没有什么损失,如果因此发生交通事故,就没那么简单了。再说乱开车门,根据我国相关法规,开车门导致的事故,不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,都要承担事故的主要及以上责任。一旦造成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,行为人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。不久前,恩平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开车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,肇事者除了经济赔偿,还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。是以,文明驾驶实在是与人方便、与己方便的正和博弈,驾考新规更加突出安全文明意识考核也是出于此种考量。

随着城市的道路交通状况越来越差,一些机动车加塞、抢行、随意变道等等“庸恶”之习,逐渐成为交通安全隐患与交通拥堵的诱因之一,规范机动车驾驶已然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。但安全文明行车不能仅靠在路上行政执法,即便有太多的执法力量也会力所不逮,所以,必须向文明行车发育的肇始端寻求内生动力,那就是让文明驾驶从驾校上车开始,并且通过驾考的检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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